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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订时间:航班起飞前48小时以前。
例:起飞时间为9月10日12:00的航班,旅客需在9月8日12:00以前进行预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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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航班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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付费餐食仅支持单段购买,如您购买的航班为联程/联运航班,请您分开航段逐个下单,出发地城市以实际出港为准,例如西安-杭州-大阪联运航班,请分别选择西安-杭州、杭州-大阪航段下单,出发地城市分别为西安、杭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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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订规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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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费退订时间:航班起飞前48小时以前。
例:起飞时间为9月10日12:00的航班,旅客可在9月8日12:00以前免费退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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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规定时间外自愿退订的,餐食费用不退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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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票自愿改期时,付费购买的餐食需单独提交退订申请,新航班需重新预订餐食,退订及预订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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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发生航班变动导致旅客无法乘坐该次航班时,在免费退订时间内,旅客可自行退餐,重新预定新航班的餐食;在免费退订时间外,旅客可拨打首航呼叫中心95375电话办理退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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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上机后不得因口味不符等个人原因退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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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上领餐:购买该餐食产品的旅客,请在登机后向乘务人员说明您购买的餐食品种及座位号,以便乘务人员尽快为您送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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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质量投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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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都航空机上餐食仅供旅客在当班航班上食用;当班航程结束后,旅客就订购食品质量提起投诉的,首都航空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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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在机上就订购食品质量提起投诉的,可联系客舱乘务员处理;当班航程结束后,可联系首航呼叫中心95375了解投诉处理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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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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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民航局安全规定,餐食预订仅限飞行时间70分钟以上的航班,短航程航班不支持任何形式的餐食预订与购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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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食展示图片仅供参考,以提供的实物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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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发票: 通过首航官网、APP、微信公众号购买的预付费餐食支持电子发票开具,详情请查询《辅营产品发票开具》;如您在机上购买餐食,如需开具发票,请在购买餐食时告知乘务员并提供开票信息。